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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创新消费场景,优化消费环境,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活动以“促进文旅消费 共享美好生活”为主题,将持续至12月。
《通知》提出,围绕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传统节日、法定假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广泛动员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积极联动金融机构、电商平台、新媒体平台等,贯穿全年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系列促消费活动。活动涵盖旅游商品、景区景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演出、展览、演唱会、音乐节等行业门类。
《通知》明确,突出节日主题特色,结合五一假期,举办“春暖花开,我要旅游”文化和旅游消费周;结合中秋和国庆假期,举办“同庆团圆,乐享佳节”文化和旅游消费月;结合元旦假期,举办“迎新春,乐悠游”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以暑期为重点,举办“中国之夜”文化和旅游消费嘉年华暨“夜精彩,越美好”暑期文化和旅游消费季。丰富消费活动内容,丰富演唱会、音乐节和优质演出、展览等产品供给,发展“音乐+旅游”“演出+旅游”“展览+旅游”等业态,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推出消费惠民措施,落实“百城百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消费补贴、积分奖励兑换等惠民措施。
《通知》还明确,创新消费活动形式,引导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创新营销内容手段,打造消费新场景、新模式,支持地方和有关机构举办红色旅游、非遗体验、温泉冰雪、沉浸式演出等专题活动。加强区域联动协作,进一步发挥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及试点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出区域一体化消费惠民措施和一揽子消费促进活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一批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环境、发展新型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业态以及促进文化、旅游、科技相互融合的产业项目。
据了解,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启动仪式暨五一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周主场活动将于4月下旬在广西南宁举办。五一前,各地也将陆续启动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活动,共同推出若干消费促进活动、消费场景及惠民措施。(见习记者 杨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