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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31日举行“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新闻发布会。据介绍,2020年至2022年,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利用电信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761人。起诉“隔空猥亵”“线上联系、线下性侵”等犯罪占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近六分之一。
“依法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网络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那艳芳介绍,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隔空猥亵”未成年人、线上联系线下侵害未成年人、搭建运营涉未成年人色情网站、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直播平台传播涉未成年人淫秽物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犯罪活动,保持强有力打击震慑,坚决避免让网络空间成为孩子的伤、家长的苦、社会的痛。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等问题,2018年最高检专门发布指导性案例,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隔空猥亵)等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指导性案例发布以来,累计追诉此类犯罪3000余人。
据介绍,最高检梳理涉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新特点新趋势,针对网络空间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乱象,2020年专门制发“六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网络空间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综合治理。